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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《煤炭工業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的通知。
文件指出,促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有效盤活礦區土地等要素資源,充分利用沉陷區、工業場地等推進光伏風電產業發展。推動礦區提高生產負荷調節能力,有序開展綠電直連,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,努力擴大綠電使用比例。因地制宜建設“源網荷儲”協同控制的礦區智能微電網,推動光伏風電、瓦斯發電、多元儲能、智能管控系統等一體化開發運行。支持煤炭企業統籌煤電、新能源產業布局,提升協同融合發展效益。
礦區清潔能源替代。在煤炭生產重點環節積極推廣應用電驅鉆機、電動鏟機等裝備,在露天礦運輸環節有序開展電動重卡、氫能礦卡規模化替代燃油重卡,在井工煤礦鼓勵應用電動礦用無軌膠輪車。實施礦區老舊鍋爐替代行動,因地制宜推廣電鍋爐、瓦斯氧化供熱鍋爐、清潔高效煤粉鍋爐,降低礦區自用煤消耗。在有條件的礦區合理布局建設充換電站、加氫站,建設礦區綠色交通服務基礎設施升級試點。
礦區清潔能源產業融合。在具備條件的露天礦區,發展配套風光電及電化學儲能。聚焦礦區機電維修車間、運輸物流中心、選煤廠等重點場所,建設一批典型低碳廠區園區。鼓勵煤制油氣和煤化工項目開展規模化綠電、綠氫利用替代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(CCUS)應用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
《煤炭工業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的通知
發改能源〔2026〕97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,有關中央企業:
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,充分發揮煤炭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,加快推進煤炭高質量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》和《新型能源體系建設“十五五”規劃》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煤炭工業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國 家 能 源 局
2026年7月6日
附件:煤炭工業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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